岁末年初送你惊喜!(74期)

政府采购信息网 刘亚利 2016-12-29 09:50:10

岁末年初送你惊喜!(74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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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过得真快呀!转眼间,忙碌的2016年只剩四天了。亲爱的政府采购同行,此时此刻,你是什么样的心情?是满怀喜悦,还是略带遗憾呢?相信,相伴,相成就。回顾大家相伴而行的一年,岁末年初,我想送大家一个惊喜。听好了,《政府采购案例精选100(之三)》就要发布了,今天起接受预订。当然了,今天预定今天就有优惠。对,你没有听错,大家盼望已久的《政府采购案例精选100(之三)》就要面世了。

为什么是之三呢?熟悉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的同行肯定知道,前几年报社有两本书卖得特火,一本是《政府采购案例精编100》,另一本是《政府采购案例精编100(之二)》。每本书100个政府采购典型案例,按照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、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划分章节,并有专家权威解读。这两本书自打2011年面世以来,已经印刷了八次了。不少业界同行将其当作工具书,监管部门、代理机构、采购人、供应商、评审专家都在看,军队和武警系统的采购人也在看,甚至受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关注和肯定。  

有人会问,不就是一本案例书吗?为什么那么火?因为呢这类案例书在市场很少见到,算是填补空白的工具书,对实际操作很有用。举个例子来说。一个采购项目完成后,未中标供应商就一个问题提出质疑,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天经地义。可是,有的供应商老是就同一问题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质疑,代理机构答复几次后火了:难道你质疑100次,我就答复100次吗?于是,不再答复。这下可好,供应商不仅就同一问题提起投诉,还投诉代理机构不作为。如果你是代理机构,碰到这种情况,该怎么办呢?《政府采购案例精编100(之三)》告诉你,同一供应商就同一个问题多次质疑,代理机构没必要每次受理,最好在第二次就强调:如果对质疑答复不满,可直接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。当然,如果是不同内容的投诉,代理机构应再次作答。  

可见,案例书背后的实用价值是其成为畅销书的重要原因。事实上,《政府采购案例精选100(之三)》较之前两本书,下了更大的功夫。总结起来,有三点改进值得一提:  

一是精编改精选。为什么是精选呢?我们报社专业人员从全国提供的几百个鲜活的案例中,精挑细选了100个,在深度理解的基础上精益求精加工而成。从案例征集,到选稿,再到编辑成册,足足用了两年的时间。以一贯之的100个案例,以一贯之的以案说法模式,以一贯之的专业解读水平。  

二是引进众筹运作。什么叫众筹呢?说白了就是一群人合伙儿折腾成一件事儿,事成之后都有回报。《政府采购案例精选100(之三)》就引进了众筹模式。只要你有案例入选,将会得到一笔丰厚的稿酬,更可获赠50本书。你可以送亲朋、送好友,也可以拿去销售。因为这本书是集人之力、集人之智,分享红利也是理所应当的嘛。众筹的目的就是在共享经济时代下,共享知识,同时共享红利。  三是本主编亲历亲为。当然,作为《政府采购案例精选100(之三)》的主编,用心用力编好这本书是义不容辞的责任。除了写卷首语之外,每篇入选的案例必看、必改。哪些问题分析得不到位,哪些条款引用得不合适,每个案例,我都对照最新的法律条款,一字一字推敲,一笔一笔地修改。为的是,让这本书成为有用、好用、实用的工具书。  

改进的是图书的品质,是案例的搜集方式,不变的呢,就是一个字:“火”。当时,《政府采购案例精编》很火,卖了两万多册。《政府采购案例精编100(之二)》也很火,卖了三万多册。当然,《政府采购案例精选100(之三)》会更火,因为集人之智,质量更高;因为集人之势,销售会更火。这不,还没有问世就预订出去了两千多册。  

亲爱的政府采购同行,这应该是岁末年初的一个惊喜吧?心动不如行动,赶快到留言板上咨询订阅吧! 记住了,预定有优惠!这也是第一次案例书有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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